补充协议(上海往返)
尊敬的游客,您好:
根据旅游法对旅游服务合同的要求,现将华东旅游产品进行详细说明,双方均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根据旅游法第52条规定,旅行社对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将予以保密!
第一部分:接待标准
住宿:全程空调酒店,具体入住酒店以实际出团通知为主,若出现单男或单女由客人自理。
参考酒店:上海——龙家快捷、金汇宾馆、宸南、南银商务、绿洲、众庭、城市之家、或同等级酒店;
无锡——无锡欣悦轩或怀南山庄或同等级酒店;
南京——畅游人、东立宾馆、五洲宾馆、莫泰或同等级酒店;
杭州——宋城主题酒店,月宫、灵山假日、万达商务或同等级酒店;
苏州——I U精品酒店,新纪元、格林豪泰、中豪、尚客优或同等级标准酒店。
餐饮:全程含6正5早 ;正餐餐标15元/餐/人。团餐一律不含酒水,自动放弃,不退餐费。
交通:沈阳/上海/沈阳往返飞机票、机场建设税;当地空调旅游车(旅游过程中所用的车辆,以实际接待人数为准核定车型,保证每人一正座)
门票:含景点大门票(不含行程中电瓶车及缆车费用,需按景区标准另行付费),如因政府原因不开放的景点,按照旅行社与景区协议价退还门票;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游览景区时,按照旅行社与景区协议价退还门票;)
声明:南京中山陵免费开放,但实行预约制度,如因预约不到,我社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导游:优秀地接中文导游讲解服务(带团导游不负责散客接送站,由公司委派专职人员负责接送站)
娱乐: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旅游者可选择的自费项目:
每个地区都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推荐的自费项目都是其精华所在。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愿选择自费项目,相信会带给您不同的体验。不参与自费项目的游客,请在指定地点等候或自行打车回酒店。
自费项目明细:详见行程
第二部分:其他约定
1. 出门旅行,游客需自行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最好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如有必要,请尽量利用酒店供应的保险箱或随身携带,切勿将现金或贵重物品留在酒店房间,旅行车以及托运行李中,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客人自行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
2. 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景点门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餐费、车费等均不退还;游客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费用的增加,游客自行承担;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价格及旅游目的地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或由于非组团社原因的当地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辅助服务提供者变更其相关价格的,游客同意补交差价或接受其他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视为对合同变更的有效确认,但组团社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3.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更、政府行为。
5. 行程中所注明的国家及城市之间飞行和车程的时间,仅供参考,视当地天气及交通状况而定。
6. 华东报价为综合优惠价,持(老年/军官/记者/导游/学生(教师)证)等属于有优惠条件游客,均不再重复享受优惠,不再退票!如客人使用优惠证件或者非团队购票渠道参加自费项目,则需补100元/人/项目的车费+导服费。
7. 地接导游将严格按照行程安排执行,如客人所持行程内容与所签合同行程内容不符出现的投诉,我社概不负责。
8. 我社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
9. 地接导游将严格按照行程安排执行,如客人所持行程内容与所签合同行程内容不符出现的投诉,我社概不负责。
10.南北方存在饮食方面的差异,请客人尽量适应当地的饮食习惯,我社不受理因饮食不习惯造成的投诉。
11.团队的游览时间会因为天气原因及客人的身体素质有一定的差别,所以有的大约估计的时间也许会有不同,客人因此而产生的投诉我社概不受理。
12.维权事宜注意:客人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欠佳”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请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
13.华东地区早晚气温比较低,请游客准备好衣物防止着凉,携带雨具,以防天气变化。在旅游过程中,请务必注意道路状况,保持与导游同行,不要擅自离开团队,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注意自由活动期间用餐的卫生,夜间避免独自外出活动,外出结伴而行,保持电话畅通,在宾馆期间请注意关好门窗。
14.大连宾馆设施均有差异,如浴室内无防滑垫,洗澡时请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滑倒;老人冬季洗澡时间不宜过长。
15.华东地区的饮食口味以清淡为主,建议游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饮食习惯,提前跟导游讲明以便跟酒店安排。同时,在旅游过程中,注意饮食卫生,以防吃坏身体,带来不便。
16.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应尊重旅游地的风土人情和民族习俗,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尊重他人,以礼待人。做到文明出行,共同为文明旅游而展现风采。
17.游客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领队、导游工作。因自身疾病等原因不能随团前行,需书面申请并经领队、导游签字同意。旅游行程外出游请结伴同行。
18.未成年人参加旅游活动,须事先征得旅行社同意,并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出游。监护人负责未成年人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中老年人尤其是患病者参加旅游,须如实向旅行社提供健康信息,并根据自己的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如游客感觉身体不适,请马上告知导游。因中老年游客身体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旅行社概不承担。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同意此补充协议中所有内容安排。
双方签字:
旅游者或旅游者代表(签章): 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及电话: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