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旅行社旅游包车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行社:
近日,吉林松原扶余市514省道39公里处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已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教训极为惨痛。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客运市场安全工作,切实加强我市旅游包车的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旅行社企业是旅游经营的主体,是旅游经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旅游客运车辆使用和应急处置制度,确保旅游客运安全。在恶劣自然条件下,旅行社要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妥善安排旅游团队行程,确保规避旅游风险。旅游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二、加强规范经营,选择合规车辆。
要严格规范旅行社和旅游客运企业间的旅游租车行为,杜绝违法违规用车现象。旅行社要选择具有合法旅游客运资质、有安全保障的旅游汽车公司;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导游人员在游客乘车前必须核验旅游客运车辆行车证、旅游包车标志牌和驾驶人员驾驶证,如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立即通知旅行社要求旅游汽车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旅游车辆,派遣符合要求的驾驶人员;如遇到极端天气或危险道路状况,旅行社要及时调整团队行程和线路。
三、 强化督导检查,筑牢安全底线。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旅行社租用车辆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旅游用车安全。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旅游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重点督促检查旅行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旅行社旅游车辆租用合同是否规范,组团旅游路线是否与租用车辆运营资质相符合,旅游车辆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等,积极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车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旅游租车安全隐患,确保旅游市场平稳有序,维护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4日